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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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平安交通”建设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若干问题的意见》(交安监发〔2014〕16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交办水函〔2014〕39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履行《安全生产法》、《港口法》、交通运输部9号令《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对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监管、重实效”原则,实现“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在电子分布图的基础上建立动态的电子监管档案,实现对监管底数的动态实时更新;建设危险货物应急决策支持系统,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紧急状况下的指挥决策能力”,基于GIS系统平台建立一套软件系统,用于对港口危险货物进行动态监管,对危险货物作业企业进行安全监管,夯实基础,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港口的安全生产。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主要包括在企业申报管理端和政府管理端两大端口。


  • 企业申报管理端

    企业申报管理端主要包括企业基础信息模块、安全审批及备案申报模块、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申报模块、应急管理申报模块、公众服务接收模块。

    >>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人员基本信息、管理制度信息和设备设施信息。

    >> 安全审批及备案申报模块:包括安全条件审查管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管理、危险货物作业审批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管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备案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备案管理、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安全专家管理、安全生产达标管理。

    >>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申报模块:包括企业自查自报管理、监督检查管理、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管理、监测、预警及综合统计分析。

    >> 应急管理申报模块:包括应急值守管理申报、应急资源管理申报、应急培训及演练管理申报。

    >> 公众服务接收模块:包括法规管理、应急信息、事故案例管理。

  • 政府管理端

    政府管理端由信息管理部分和基于GIS平台的安全监管两部分组成。

    信息管理部分包括企业信息管理模块、安全审批及备案管理模块、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管理模块、安全执法管理模块、应急管理与处置模块。

    >> 企业信息管理模块: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管理、企业管理制度信息管理、企业设备设施信息管理、监测、预警及综合统计分析。

    >> 安全审批及备案管理模块:包括安全条件审查管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管理、危险货物作业审批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管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备案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备案管理、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安全评价机构备案管理、安全专家管理、安全生产达标管理、监测、预警及综合统计分析。

    >>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管理模块:包括企业自查自报管理、监督检查管理、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管理、监测、预警及综合统计分析。

    >> 安全执法管理模块:包括执法配备管理、行政执法管理、执法监察管理、法规管理、监测、预警及综合统计分析。

    >> 应急管理与处置模块:包括重大危险源分布信息管理、应急值守管理、应急资源管理、应急辅助决策、应急指挥调度、应急信息发布、应急评估、应急培训及演练管理、事故案例管理、监测、预警及综合统计分析。

    >> 政府部门可在基于GIS平台的安全监管页面内对监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信息内容支持输入文字的模糊查询方式且可依据分类条件对监管信息进行统计分析。

    基于GIS平台的安全监管模块包括企业的分布统计监管、设备设施的分布统计监管、重大危险源分布和应急资源的分布统计监管。政府部门可在基于GIS平台的安全监管页面内对监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信息内容支持输入文字的模糊查询方式且可依据分类条件对监管信息进行统计分析。

  • 信息化系统功能

    信息化系统功能主要包括:

    一、对港口危险货物情况实行实时监控,对重大危险源及风险源点风险预控,进一步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后果。

    二、提供不同功能、不同层级、专业化、可视化、图形化、表格化、工具化的系统。

    三、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数据库,全行业各类业务信息互联互通、消除“数据孤岛”。全面实现数据一次采集、数据共享。系统本地数据每天进行一次完整的数据备份。

    四、基于GIS系统,在GIS地图上动态展示危货企业、码头泊位、储罐、管线、应急资源、重大危险源分布等信息,便于政府监管部门随时掌控港区内企业危险货物作业的相关信息。

    五、根据企业类型、所在区域、重大危险源等级等信息,提供多种维度查询及统计分析、数据汇总。

    六、预留接口,实现与本级安监机构、海事机构数据对接,便于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同步协调、数据共享。

    系统在建设企业申报端政府管理端的全部功能以外,还应建设的功能包括帐号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企业管理、区域管理和物质管理等功能模块,这些功能模块供系统管理员使用,其中企业管理模块也供政府端使用。

    系统总体设计为三层,最底层为基础支撑层,包括需要的软件、硬件和高速网络;中间层为数据层,负责上层信息数据的统一存储;上层为监管信息层,包括监管的信息内容和对外提供的应用程序界面与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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